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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辐射预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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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辐射预防建议-极低频电磁场(高压线、核磁共振、电气化铁路、电焊、电动缝纫等极低频电磁场的预防建议)
WHO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及WHO专题工作组经评估认为极低频(>0Hz-100kHz)磁场与儿童白血病及脑癌有关,当工频(50/60Hz)磁场暴露强度超过0.3μT或0.4μT时儿童白血病的患病风险增加2倍,据WHO统计显示约1%~4%的儿童长期暴露于强度大于0.3μT的工频磁场环境。虽然人群流行病学资料及实验室研究资料尚不能证明工频磁场与儿童白血病存在因果关系,WHO在其新出版(2007)的环境健康标准极低频电磁场专论中强调,尽管低强度环境电磁辐射生物学效应机制尚未阐明,但不能就此排除低强度环境电磁辐射能够产生有害的健康影响。同时由于电磁辐射无所不在,几乎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暴露于电磁辐射,因而即便其对人类健康影响十分轻微,也将会对人类的公共卫生产生巨大的冲击;如果其中某种健康影响是不可逆的(如肿瘤),那么其所造成的经济健康损失必将是沉痛的。
    WHO认为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极低频电场和磁场对公众产生已知的健康危害,鉴于电磁辐射健康影响研究存在一定的科学不确定性,WHO认为各国在制订电磁辐射预防策略时应当综合考虑电力行业对社会和经济的巨大贡献,应当采用低成本的预防措施,而不应当主观臆断的将暴露限值降低到不符合科学规律的程度。(以下内容译自WHO环境健康标准2007专论-极低频电磁场)WHO建议如下:
    1.各国决策者应当为公众及职业暴露人群制订极低频电场和磁场暴露指南;国际暴露指南是最好的暴露指南;
    2.决策者应当制订极低频电磁场防护规划,对各种发射源的电磁辐射进行检测,从而确保公众及职业暴露人群的暴露水平不超过暴露限值;
    3.在不影响健康效益、社会效益及电力行业的经济利益前提下,采取低成本措施合情合理的预防极低频电场和磁场暴露;
    4.决策者、社区规划者及生产商在新建电力设施及设计新型电力设备(包括电器在内)时应当采取低成本的措施预防极低频电场和磁场暴露;
    5.如果能产生其他额外的效益(如增加安全性)、或不需要增加成本或成本很低时,可以考虑改变现有工艺以降低设备或设施的极低频电磁场暴露水平;
    6.在考虑改变现有的极低频电磁场发射源时,应当对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考虑;
    7.地方政府应当加强网线管理,在新建电力设施或对现有的电力设施进行线路改造时应当减少非故意地面电流,确保安全;以前瞻性措施防范违反网线管理规定行为或判断现存的网线管理问题是代价昂贵的,可能也是不合理的;
    8.国家管理部门应当采用有效的、互动交流的公开策略使所有业主参与从而形成明智的决策;这一策略应当包括如何减少各业主自身暴露水平的内容;
    9.地方政府应当改善极低频电磁场发射设施的规划,在为大型极低频电磁场发射源选址时应当由企业、地方政府和公众进行良好的协商;
    10.政府和企业都应当促进电磁辐射研究,减少极低频电磁场暴露健康影响的科学不确定性。